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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流转 破解三农瓶颈
2008-10-16 阅读: 出处:南江县农业局 作者:南江县农业局 编辑: [ ] [发表评论]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南江农业

 

第三十四 期

(总第105期)

 

南江县农业局                         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编者按】为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 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20081015日上午,南江县委在大礼堂召开了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会上,县农业局长王善春以《加快土地流转破解三农瓶颈》为题,就如何加快土地流转作了发言,现印发于后,供各地借鉴参考。

 

加快土地流转  破解三农瓶颈

——农业局长王善春在县委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上的发言

20081015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全国人民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成功抵挡欧洲金融危机之后召开的一次空前盛会。其实质就是一场新的“土地革命”,为农民松绑,为破解三农奠基。其核心就是要加快土地流转,让农村土地“活起来”。下面我就怎样加快土地流转,破解三农瓶颈作如下发言。

一、解读全会精神,充分理解土地是农村改革的核心,是本届全会的重中之重。

一要认真解读土地流转势在必行刻不容缓。3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民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从此农村释放出了强大的能量,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腰包渐鼓,也促进了城市化、工业化的大发展。历史走到30年后的今天,这种优越的“分田到户”制度已是强弩之末,对农村社会的推动力日渐减弱,甚至已经阻碍到了新事物的产生、新制度的建立和新农村的建设。

30年来,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很多农民洗脚上田,部分在家‘留守’的农民也开始告别在“一亩三分田”上的劳作,为农业企业和农业大户打工,经历着从“传统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角色转变。当然,那些分配的自留地必然演变为农民的‘副业’,甚至随意闲置、丢荒;另一方面,一些种养能手,却还在为找不到连片、集中的土地而苦恼,因为土地经营权不能自由流转,他们的规模生产也无法扩大。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政策出台,将直接推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改变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让部分不愿意或者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政策更灵活了,出租人和承包人各取所需,出租人因为租金而提高了家庭收入,承包者实现了集约、规模化经营,产业越做越大,体制关系理顺了,自然有利于农村的大发展,必将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器。

 二要认真解读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土地问题是农村改革的核心,作为本届全会的重中之重,全会提出了“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该政策的直接作用就是让土地“活”起来,通过把土地流转,可以促进规模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全民创业,促进本地工业发展,促进城镇建设,扩大镇区规模、建设综合型中心村,聚人气、集商气,让一部分农民成为新“地主”,一部分农民变成新的产业主,更多的离地不愿离家的人,成为工人,让农民转变为商人,从而推动农村规模化经营,让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参与到第二、三产业中,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

三要认真解读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精神实质。 目前,农村每家每户都有一片宅基地和房屋,但是农民宅基地和房子并没有产权,只能用于自家建屋,不能买卖和流转。根据专家分析,中国农民宅基地房子按照市场价值估计,高估有20万亿元,少估一点也有15万亿—18万亿元,如此巨量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是不合理的。宅基地和建设其上的住宅无法流转,无法抵押,直接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然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毕竟是一项有财产利益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只有在有效的流转中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将宅基地的转让限制过死,用过多的行政手段对农民权利加以限制,使得农民辛苦挣钱所盖的房屋得不到合理转让,失去了为创业发展等进行有效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不但不利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反而会妨碍农村经济发展,妨碍城市化进程。宅基地得以流转后,不仅体现了农民产业的价值,是对农民财产的尊重,农民还可以通过宅基地进行抵押,从银行获得资金从事农业生产,推进农村发展,同时还有利于引导部分有条件的农民,流转宅基地后到城镇购房,或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促进城镇化建设。很明显,允许宅基地流转,城市居民到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或退休返乡生活等,既可以为农村带来急需的资金、技术,还可以引入先进的知识、观念,对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四要认真解读延长土地承包期的精神实质。延长土地承包期到70年,对农民意味着什么?一方面可防止侵害行为,可从很大程度上杜绝视农民手中的土地为“公有”或“全民所有”,防止对农民低价征地甚至无偿征地,侵害土地侵害农民。另一方面, 延长土地经营年限至70年,理顺了农民与土地、集体资产的利益关系,并以政策甚至是法律的形式长时间固化下来,无疑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农民有了一份相对长久的利益保障,承包土地的经营者也获得了更长时间的经营权,有利于产业做强做大。

二、落实全会精神,加快我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务必大胆探索,稳步推进。

一要搞好政策宣传。一是宣传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二是宣传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两条底线”,第一条是始终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不变;第二条是土地二级市场制度不会突破,必须要通过国家征地这个环节。同时土地不只是生产资料,而且可以作为农民的财产存在,可以抵押、贷款、转让。三是宣传国家将对土地承包期由30年延长到70年,推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土地承包原则,促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四是宣传新一轮改革不仅要解决集体农业林业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即以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城市低保和城市户口)问题,以及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界定问题。宅基地及房屋可以确权到户,进行流转,可到城镇置换房屋,也可用作银行抵押贷款获得生产发展资金。五是宣传经营权证书要重新核发。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的延长,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已不适应当前土地承包政策。加之,我县在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中大部分乡镇工作未落到实处,不少地方农户承包土地田块四至界畔不清,土地承包合同签发、经营权证书填写要素不全,承包土地档案不健全。重新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核发工作势在必行。

二要抓好调查研究。一是摸清土地现状。要查清全县农村实有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农村实有宅基地面积,农村土地等级、分布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土地情况。二是开展民意调查。调查农民对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新的土地改革调整制度的看法,有何顾虑,有何益处,农民愿意主动流转土地的比例。三是制定调整方案。群众对现行承包土地无争议的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对承包土地因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占地或因特殊自然灾害造成农田无法恢复而群众意见大的应该依法进行土地调整;妇女出嫁或离异的原户籍所在地村社不能收回承包地;农转非、参军人员、在押人员、升学参工的等应保持其承包土地不变。要根据上述原则来制定调整方案。

三要搞好试点示范。一是确定试点地点。选择农民积极性较高、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土地面积较多、自然地理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好的村进行试点。今年准备在柏垭、西坝、字库、乐台、龙池、活水等村进行试点示范。二是确定试点路子。按照一村一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在黄金村规模发展特色果蔬,在乐台、龙池村发展优质粮油,在活水村发展金银花,在字库村发展食用菌,在西坝村发展水产养殖业,在柏垭村发展水产养殖业和食用菌。三是确定试点方式。①是出租。通过和农户协商,将农户承包土地租赁过来发展规模生产。②是转让。承包户将土地承包权、使用权转让他人规模发展产业。③是竞拍。按照土地等级、质量进行土地估价,公开拍卖。④是抵押。凭土地经营权证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获得农业发展资金。⑤是入股。农户以土地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和合作社,作为股东,获得土地入股收益和红利。⑥是成立土地交易所。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使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下,使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荒地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以转让、出租、作价入股、抵押等形式进行流转

四要搞好经验推广。在试点示范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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